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支公司大湾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六银保监复〔2022〕2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支公司大湾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六人保财险发〔2022〕7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支公司大湾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变更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新寨村新营脚203号”。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决定作出后10日内,持旧证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此复

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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