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高新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余银保监复〔2022〕2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高新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赣人保财险发〔2022〕10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高新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江西省新余市城东新欣北大道九鼎汽车市场4栋101号一楼”变更为“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春龙中大道1968号”。

二、请你公司督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高新区支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公告事宜,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变更《保险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022年5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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