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银保监复〔2022〕14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雅安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雅安花滩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泰康人寿川雅字〔2022〕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雅安花滩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内向我分局缴回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要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做好客户服务的承接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四、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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