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公司第五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泉银保监复〔2022〕3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公司第五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闽〔2022〕6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公司第五营销服务部将营业场所从“南安市官桥镇泉厦公路段东星村路口41-43号”变更至“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南北大道16号一楼”。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2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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