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银保监复〔2022〕16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云南分公司关于变更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昭通永善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云字〔2022〕2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昭通永善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玉泉路124号(泰丰大酒店一楼靠左门面及五楼)”变更为“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玉泉路西侧鸿图嘉苑商住小区212、213、214商铺”。
二、机构搬迁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缴回原许可证,领取新的《保险许可证》,并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3号)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四、你公司应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未尽事宜,请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昭通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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