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岳阳监管分局关于筹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的批复

岳银保监复〔2022〕32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关于筹建临湘支公司的请示》(太平财湘〔2022〕3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临湘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

出开业验收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营业。

岳阳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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