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2022年第1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李保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宜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保祥(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鼓支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鼓支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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