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银保监复〔2022〕18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关于撤销犍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寿川乐字〔2022〕004号)于2022年3月1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撤销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犍为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在撤销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犍为营销服务部过程中,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后续服务,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犍为营销服务部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批准撤销之日起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当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将被撤销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予以公告。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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