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银保监复〔2022〕25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泊头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太平财冀〔2022〕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泊头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金锣号幼儿园东侧一层及二层阳面半层”变更为“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龙华街与裕华西路交叉口河北森泰产品销售服务中心410、411室”。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沧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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