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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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云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存在给予保险消费者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宁波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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