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怀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怀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曾晓鸿)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怀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曾晓鸿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中心支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期间,对通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怀化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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