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银保监复〔2022〕170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关于观澜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财险深发〔202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观澜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人民路东段666号金通盛大厦6楼A1、B2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12A、12B”。
二、请执此批复和《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你公司《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关于观澜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财险深发〔2022〕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观澜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人民路东段666号金通盛大厦6楼A1、B2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12A、12B”。
二、请执此批复和《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深圳银保监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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