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15号)

(广东远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傅剑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傅剑平

单位

名称

广东远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傅剑平

案由

提供不实材料以欺骗、隐瞒手段取得任职资格;

傅剑平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七十九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广东远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傅剑平警告并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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