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公司等2家机构的批复

吉银保监复〔2022〕32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公司和遂川支公司的请示》(民保(吉安)发〔2022〕1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公司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公司。

二、你公司自获得本批复之日起,上述两家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缴回上述两家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两家机构的撤销情况在公开媒体上进行公告,充分告知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相关事宜,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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