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陕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陕西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周亦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保险代理人代替投保人 签订保险合同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给予警告,处0.5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陕西银保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6日 |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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