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宝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宝鸡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王红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银保监罚决字〔2022〕8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红玲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作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个人保代理人,利用虚挂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宝鸡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4月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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