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宝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
宝鸡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仓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宝银保监罚决字〔2022〕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仓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庞正华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
行政处罚依据 |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1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宝鸡银保监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4月8日 |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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