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银保监分局关于邓骞任职资格的批复

永川银保监复〔2022〕6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核准邓骞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安保渝文〔2022〕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邓骞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核准其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2年4月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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