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保险罚单602张,涉金额7470万!“滇黑鲁”处罚额度居前三

2022-04-11 17:10:07 和讯保险  吴静草

  近日,普华永道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显示,2022年一季度银保监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602张罚单,涉及104家保险机构,罚单总金额7470万元,同比微增2.8%。

首季保险罚单602张,涉金额7470万!“滇黑鲁”处罚额度居前三

  人身险处罚数量、金额双升 “编制虚假资料”成受罚主因

  2022年一季度,人身险无论是处罚数量还是处罚金额均大幅增长,成为监管关注的焦点;相反地,财产险和中介结构的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则同比下降。

首季保险罚单602张,涉金额7470万!“滇黑鲁”处罚额度居前三

  具体来看,人身险公司一季度共收罚单223张,罚款金额合计269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81.3%和64.2%。不同于人身险处罚数量、处罚金额的大幅增长,财产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则同比下降。今年一季度,财产险公司共收罚单272张,同比下降9%,罚款总额为3977万元,同比下降17%;保险中介机构共收罚单70张,同比下降23.1%,罚款总金额583万元,同比下降30.1%。

  从罚单事由看,虽然财产险、人身险、中介机构各有不同。但按照类型看,“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是各保险机构违规的共性问题,也是其受罚的首要因素。

  人身险方面,按照罚款总额排序,“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是人身险公司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其中,“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罚金总额最高,共计702万元。

  财产险方面,“虚列费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构中介”以及“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是财产险公司前五大处罚事由。其中,“虚列费用”为前五大处罚事由中罚款总额最高的处罚类型,总计金额1714万元,罚单数量97张。

  保险中介机构方面,“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是保险中介机构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其中,“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所受的罚金金额最高,共计191万元。

首季保险罚单602张,涉金额7470万!“滇黑鲁”处罚额度居前三

首季保险罚单602张,涉金额7470万!“滇黑鲁”处罚额度居前三

首季保险罚单602张,涉金额7470万!“滇黑鲁”处罚额度居前三

  “滇黑鲁”处罚金额居前三 云南罚单数量最多

  2022年一季度平均每张罚单的金额约为12万元。从开具罚单的监管机构所处区域来看,一季度收到处罚总金额处于全国前三的地域,分别为云南省、黑龙江省和山东省;三省罚款总金额2340万元,占全部罚单总额的31.3%。

  其中,云南省监管部门开出81张罚单,每张罚单平均罚款金额为11万元,合计罚款895万元,罚款总额最高,罚单数量最多,平均罚单金额低于总体平均。在云南省的处罚中,罚金超过50万的罚单共4张,其中一张罚单金额高达91万,主要原因是,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和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

  黑龙江省罚单数量与罚款总额仅次于云南省,分别为61张,806万元,位居第二位。其中包含公司罚款685万元和个人罚款121万元。被罚的主要原因有,虚列费用、虚列科目套取费用、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不规范等。

  山东省监管机关开具罚单50张,累计罚款金额639万元,略低于黑龙江省位居第三位。罚款原因涉及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的业务资料、虚列费用等。

  普华永道表示,从汇总处罚可以看出,费用真实性及消费者保护仍是监管关注的重中之重,保险机构在注重公司内控合规、财务核算管理的同时,还应及时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消保相关条款,及时建立健全自身的消保监管自评机制,减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升企业自评及监管机构评级结果。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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