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银保监复〔2022〕66号
京新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京新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关于牛茂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京新国际发〔2022〕02号)收悉。经审核,牛茂奇不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予核准牛茂奇京新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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