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保监函〔2022〕14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财险川发〔2022〕3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869号7幢2楼2号、8幢2楼1-4号变更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98号“传化广场·家居博览中心”1栋1单元11楼1-13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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