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保监函〔2022〕13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支公司(筹)开业验收单报告》(国寿财险川发〔2022〕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市中区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场所地址为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南段69号1栋1单元2楼。
三、该机构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六、请按《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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