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保监分局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筹建隆尧支公司的通知

邢银保监复〔2022〕33号

太平财险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隆尧支公司的请示》(太平财冀〔2022〕14号)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隆尧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邢台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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