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变更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批复

辽银保监复〔2022〕71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沈阳皇姑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人寿〔202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66号4门。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2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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