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河县支公司托里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博银保监复〔2022〕10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河县支公司托里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华财险博发〔2022〕26号)已收悉。经审查,批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河县支公司托里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里乡大庄子村枸杞市场西侧酒新望商住楼一层4号商铺”。

请你公司自收文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和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自领证之日起30日内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同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

2022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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