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115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新都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的请示》(长寿川分发〔2022〕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新都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66号1幢1单元12层1206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东路266号1栋14层1406、1407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3月1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