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银保监复〔2022〕51号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喻建华任职资格的请示》(众诚保险〔2022〕69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喻建华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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