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2〕76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健康发〔2022〕2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7号财富汇商务楼4-5层”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光街6号鸿锐大厦6层601-604室”。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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