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100号
你公司《关于撤销平安产险新都支公司新繁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21〕378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平安(601318)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公司新繁营销服务部。
二、自批准撤销之日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公司新繁营销服务部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15日内向我局缴回其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及时就撤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都支公司新繁营销服务部事宜进行公告,并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后续业务处理及善后工作。
四、你公司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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