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平安创展、芦莉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个人姓名

芦莉娜

单位

名称

平安创展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云清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任用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代理人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15年第3号)第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平安创展海南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芦莉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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