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
《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关于刘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汇友相互〔2021〕2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昆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社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社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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