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银保监复〔2022〕88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深圳电话销售中心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阳光人寿〔2022〕5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电话销售中心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000628)大楼3、4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西侧海虹工业厂区(二期)2栋3层A单元”。
二、请执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深圳银保监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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