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保监行许〔2022〕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关于镍都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金人保财险发〔2021〕113号)收悉。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镍都支公司营业场所由“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街景改造第10号(新华路与上海路十字路口西北角从南到北)”变更为“金昌市金川区27区泰安路44号、45号”。
二、请你公司及时到金昌银保监分局换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此复。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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