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恩施监管分局关于江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恩银保监复〔2022〕17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涛同志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鄂发〔2022〕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江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恩施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该同志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2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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