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普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易嘉(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总经理)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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