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银保监复〔2022〕34号
你公司《关于拟撤销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榆树支公司的请示》(富保寿吉〔2022〕7号)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榆树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对撤销机构进行公告,并书面通知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金等事宜应充分告知。
三、该分支机构撤销自获得批准之日起其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并应当于15日内上缴我局。
四、请在接到此批复后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我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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