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市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孔树根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内部管理不到位,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处11.9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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