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池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范伟琦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收回离职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未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注销手续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池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