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池州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范伟琦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收回离职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未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注销手续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池州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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