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池州中心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汪国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一、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二、存在销售误导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九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八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池州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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