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 刘剑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池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刘剑锋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刘剑锋时任利安人寿池州中支个险总监,应对利安人寿池州中支存在销售误导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九条、《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池州银保监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27日 |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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