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17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傅子春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六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25日 |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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