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的通知

渝银保监复〔2022〕21号

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筹建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请示》(瑞华保险司字〔2021〕430号)收悉,经审查并征求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的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特此通知。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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