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兴城南分公司、张恺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张恺恺 | |
单位 | 名称 | 浙江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兴城南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张恺恺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张恺恺作为安信保代嘉兴城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安信保代嘉兴城南分公司全面工作,其决定并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是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浙江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兴城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张恺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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