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浙江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兴城南分公司、张恺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恺恺

单位

名称

浙江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兴城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恺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张恺恺作为安信保代嘉兴城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安信保代嘉兴城南分公司全面工作,其决定并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是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浙江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嘉兴城南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张恺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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