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银保监复〔2022〕5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六盘水阳光产险〔2022〕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钟山大道双水段北侧‘锦绣名门’1幢”变更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钟山东路南侧(原双水小学对面)A幢2单元2层202号”。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决定作出后10日内,持旧证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此复。
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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