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六银保监复〔2022〕5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六盘水阳光产险〔2022〕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新区钟山大道双水段北侧‘锦绣名门’1幢”变更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钟山东路南侧(原双水小学对面)A幢2单元2层202号”。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决定作出后10日内,持旧证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此复。

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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