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津银保监复〔2022〕29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恒安标准人寿关于核准的请示》(恒安标准司字〔2021〕413号)收悉。经审查,现核准你公司对章程所作的修改。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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