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玉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谢霍(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总经理)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一、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二、利用代理人套取手续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玉溪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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