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怒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王志平(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怒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