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陇南监管分局关于核准孟祥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陇银保监行许〔2022〕30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关于孟祥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寿甘〔2021〕24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孟祥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陇南监管分局

2022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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