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银保监行许〔2022〕2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徽县支公司江洛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甘人保财险发〔2021〕44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公司江洛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下寨村”变更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街市行政村第五合作社”。
二、你公司应及时到陇南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陇南监管分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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