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文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张文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四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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